上海
加盟经纪人
成为头等仓加盟经纪人,免费推广代理房源
我要出租

园区介绍 INTRODUCTION OF AREA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于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0年又成为APEC国际科技工业园区。规划面积5.984平方公里,综合经济指标位于全国开发区前列。 已形成微电子、光电子、计算机及其软件和新材料等四大产业,建成研究开发、网络运行、金融数据、技术创新四大中心,正在建设“双优园区”、“数字园区”、“国际园区”等三大园区。 2001年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2年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漕河泾开发区同时享受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是经中国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以引进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发展新兴技术为主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2018年,位列国家级经开区综合排名全国第10、科技创新排名全国第7。
  • parkData.name

园区专家

李丹英

李丹英

仓库101自营本地团队-选址顾问

政策解读 INSIGHT INTO POLICY

  • 园区税收政策

  • 土地租赁优惠

  • 资金扶持条件

  • 了解更多政策

    电话咨询 >>

好仓推荐 RECOMMENDATIONS FOR YOU 查看更多 >>

  • 生产加工
  • 仓储
  • 高标库
  • 冷库

园区名企 ENTERPRISES

  • 企业名称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爱立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 2003-11-24
  • 15000万日元
  • 设计、制造精密半导体机器,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新相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2005-03-29
  • 103.676009万美元
  • 集成电路的设计、开发、组装,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服务,提供上述同类商品及光电周边产品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1990-08-07
  • 5620万美元
  • (一)从事电子工业领域和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其他领域的投资;(二)受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飞利浦),以及飞利浦在中国已投资或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飞利浦或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2、在国内外市场以经销的方式销售飞利浦或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为这些企业的产品和从飞利浦进口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3、为飞利浦或所投资企业提供或安排相关仓储、运输等综合服务;4、为飞利浦或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5、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担保;6、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三)从事电子技术,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照明,母婴产品,日用百货,化妆品和医疗器械领域的研究和开发、培训和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含医疗行业相关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制、开发、销售、安装、调试和其他相关服务;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科技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飞利浦或所投资企业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飞利浦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或安排相关的技术培训;(五)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的方式出口不涉及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国内商品;(六)提供经营性租赁服务;(七)为公司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八)进口并在国内销售(不含店铺零售)飞利浦的产品;(九)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十)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十一)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
  • 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 1988-10-04
  • 153422.7万人民币
  • 集成电路和半导体芯片的制造、针测、封装、测试及相关服务;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与咨询、光掩膜制造;在国内外销售公司产品及就公司产品提供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欧特克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 2004-09-29
  • 604万美元
  • 开发、生产计算机软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转让自有技术;销售自产产品;计算机软件、硬件、相关配套设备及其零备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售后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